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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居財經嚴明會12月19日,據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84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,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艾能聚”)符合發(fā)行條件、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。
根據申報文件,報告期內公司實際控制人存在大額資金流入和流出;公司客戶中由離職員工出資設立或由離職員工擔任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的經銷商有11家,離職員工任職的經銷商有9家,由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徐天松的親屬任職的經銷商有2家,上述經銷商合計銷售占比分別為25.23%、26.41%和27.26%。
上市委要求說明轉變銷售模式的背景及原因,采取經銷模式的必要性及優(yōu)勢,是否符合行業(yè)慣例。
此外,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和一致行動人、董監(jiān)高等是否存在委托他人代為持有經銷商股權的情形,是否與經銷商存在除購銷關系之外的其他利益安排。經銷商相關商業(yè)活動是否合法合規(guī),是否存在商業(yè)賄賂的情形,是否存在代公司承擔成本、費用的情形等。